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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亲属(婚姻)关系申请瑞典居留许可:
如果您计划到瑞典与您的丈夫、妻子、同居伴侣或者您的孩子或者其他近亲属长期居住,应当在动身去瑞典以前申请居留许可。您可以在瑞典驻北京大使馆申请居留许可。如果您决定与家人定居在瑞典,在您交完材料以后大使馆将安排谈话。
在大使馆获得所有必要材料后,将把您的申请递交给瑞典移民局。随后瑞典移民局将通知您在瑞典的亲戚进行谈话,并最终对您的申请做出决定。大使馆将通知您申请的结果。如果您获得批准,大使馆将会把居留许可加入您的护照。您不允许先到瑞典等待移民局的决定。
申请材料:
如果您的丈夫/妻子/同居伴侣在瑞典:
两套填写完毕并签名的申请表。
两张照片(与护照照片同样大小)
一本有效护照。两张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如果没有护照您也可以先申请,随后送来护照即可。
结婚公证书(中英文)及其复印件;如果您曾在瑞典结婚,请提供瑞典结婚证的复印件两份。如果您曾有过婚史,请提供离婚公证书(中英文)及其复印件。如果您未结婚,请提供单身公证书(中英文)及其复印件。
您丈夫/妻子/同居伴侣护照的身份页的复印件两份。
您丈夫/妻子/同居伴侣的税务局发的身份证明 (personbevis)
如果您丈夫/妻子/同居伴侣是在瑞典留学或进行研究的学者,您还需附上对方给您的邀请信,并提供资金担保的信息;您还应提供您中方工作单位的在职证明(英文)。
申请受理费,如果您被拒签,使馆将不退还该费用,目前申请受理费为600元人民币。
给18岁以下的孩子(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瑞典,孩子随同父亲/母亲定居瑞典)
两套填写完毕并签名的申请表。
两张照片(与护照照片同样大小)
一本有效护照。两张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如果没有护照您也可以先申请,随后送来护照即可。
小孩与父母亲属关系公证书(中英文)及其复印件
如果只有一方父母有权接触小孩,则应提供小孩抚养权公证书(中英文)及其复印件。
父母(在瑞典)护照的身份页的复印件两份。
父母(在瑞典)的税务局发的身份证明(personbevis)复印件两份
如果小孩的父母中有一方将留在中国,他/她应提供一封信(英文)证明其知道小孩申请去瑞典这件事,并表示同意。
申请受理费,如果您被拒签,使馆将不退还该费用,18岁以下儿童申请受理费目前为300元人民币。
如果您打算在瑞典与你的孩子或者其他近亲属长期居住
两套填写完毕并签名的申请表。
两张照片(与护照照片同样大小)
一本有效护照。两张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如果没有护照您也可以先申请,随后送来护照即可。
孩子与父母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其复印件
在瑞典的相关人士护照的身份页复印件两份
在瑞典的相关人士的税务局发的身份证明(personbevis)复印件两份
邀请信以及经济担保的信息以及复印件
能够证明您需要在瑞典的家属或亲戚赡养照顾的其他证明文件
申请受理费,如果您被拒签,使馆将不退还该费用,目前申请受理费为600元人民币。
如果您没有提供以上必要材料,您的申请过程将有可能被延误。如果必要的话,大使馆有可能通知您补充新的材料。
如果您想获得有关探亲居留申请的更多信息,可与大使馆联系,或登陆移民局网站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