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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入境签证简介

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希望能入境美国,拿到绿卡,甚至成为美国公民。要梦想成真,并非那么困难。

非移民签证:
工作,学习,观光,交流,只要符合一定条件,都可获得非移民签证,入境美国。以下就是非移民的主要申请类别。
A-1 大使、公使、政府部长、职业外交官或领事官及其家属
A-2 其他外国政府官员或职员及其家属
A-3 A-1、A-2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他们的直系亲属
B-1 商务考察人员
B-2 短期观光游客及短期探亲人员
C-1 过境美国的外国人
C-1D 过境美国的外国海员或飞行人员
C-2 过境美国到联合国总部的外国人
C-3 未被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或非联合国会员国的外国政府其派往国际机构的代表及其随行人员和家属过境美国
C-4 过境免签证
D-1 海员或飞行人员(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D-2 海员或飞机人员(不随原搭乘的海船或飞机离境者)
E-1 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贸易商及其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
E-2 与美国订有贸易协定国家的投资人及其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
E-3 澳大利亚条约专业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
F-1 学生
F-2 学生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
F-3 墨西哥加拿大留学生, 75公里
G-1 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主要常驻代表、职员及其直系亲属
G-2 美国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的其他代表职员及其直系亲属
G-3 有资格取得签证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直系亲属,但其政府未被美国政府承认也不是该机构成员国
G-4 在国际机构服务的官员或雇员及其直系亲属
G-5 G-1,G-2,G-3,G-4签证持有人的随员侍从或私人职员及其家属
H-lB 临时受雇于美方,具有特殊才能和专业的工作人员
H-2A 从事短期或季节性工作的农业人员
H-2B 从事临时性服务或劳力工作的技术或非技术工人
H-3 临时受训人员
H-4 H-1,H-2,H-3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
I  新闻工作人员
J-1 交流访问者
J-2 J-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
K-1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
K-2 K-1签证持有人的21岁以下未婚子女
K-3 美国公民海外配偶
K-4 K-3签证持有人的21岁以下未婚子女
L-1A 跨国公司内部调派人员
L-1B 特殊技能
L-2 L-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
M-1 作短期职业技能学习的学生
M-2 M-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
N-8 N-9 特殊移民的亲属,N签证是与国际组织有关
NATO(1-7) 根据北大西洋公约驻美的外国人及其有关人员
O-1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方面有特别才能的人士
O-2 随同O-1签证持有人来美的随行人员
O-3 O-1签证持有人的家属
P-1 国际知名的运动队员和娱乐团体成员
P-2 参加交流计划的表演性娱乐团体成员
P-3 具有独特意义的表演艺术家或娱乐团体成员
P-4 P-1、P-2、P-3持有人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
Q-1 参加国际文化交流计划人员
Q-2 爱尔兰和平进程文化和培训计划参加国际文化交流计划人员
Q-3 Q-2持有人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
R-1 宗教工作者
R-2 R-1持有人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
S-5 向美国政府提供犯罪信息的人士
S-6 向美国政府提供恐怖主义活动信息的人士
T-1 人口贩卖受害人
T-2 受害人配偶
T-3 受害人子女
T-4 受害人父母(如果T-1未满21岁,)
TN 加拿大和墨西哥贸易签证
TD TN持有人配偶及子女
TPS 临时保护身份
TWOV 游客过境免签证
TWOV 海员或飞行人员过境免签证
U-1 犯罪受害人
U-2 受害人配偶
U-3 受害人子女
U-4 受害人父母(U-1未满21岁)
V-1 永久居民配偶
V-2 永久居民21岁以下未婚子女
V-3 V-1或V-2签证持有人的21岁以下未婚子女
其中,K类和V类的非移民签证是带有移民性质的,在某些官方网站称其为“准移民签证”。

移民签证:
如果申请移民签证,拿到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要求要严格很多。一般有4大类:亲属移民,职业移民,抽签移民,还有难民和庇护。

1. 亲属移民:
美国公民可以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申请移民,永久居民可以为配偶和未婚的子女申请移民。
2. 职业移民:
职业移民也就是平常所说的EB类(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像是特殊领域的杰出人才,杰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具有特别能力的专业人士,具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士,劳工,护士,宗教人士等,都可以成为移民申请的受益人。它还包括投资移民,是指那些在美国进行一定数额的风险性投资并为美国公众提供一定就业机会的外籍人士能够申请获得两年条件式永久居民的身份。
3. 抽签移民:
要参加抽签移民计划,外籍人士必须至少接受过高中教育或拥有同等学力,或在提出申请前的五年内,有过两年的工作经验,且该工作需要工作者接受过至少2年的培训或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该外籍人士或其配偶或其父母的出生国必须是有资格参加抽签移民计划的国家。肯塔基领事中心(Kentucky Consular Center, KCC)每年随机性地从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中抽取约100,000人进行签证申请并签发 50,000 张绿卡。
4. 难民和庇护
在 1981 年,根据难民法,难民或庇护身份将发给任何外国人在其本国以外的国家中 (或已经在美国内),而此人由于种族,宗教,国籍,社会团体成员资格,或政治意见的不同而被迫害或有理由害怕被迫害的,不能或不愿回到自己祖国。
难民和政治庇护之间的差别在于难民的申请一定在申请人的国外,而政治庇护则可在美国申请。

归化入籍:
获得绿卡身份后,绿卡持有人可以在美国居住和工作。根据他们当初申请绿卡的途径的不同,申请归化入籍的时间限制也不同。当满足在美国居住时间达到移民法规定的时间后,如果符合国会规定的某些特定条件,他们就可以申请归化入籍。归化入籍的申请通过后,需进行面谈及宣誓,在此之后如获得美国公民的身份,便能在美国享有更多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