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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探亲、访友签证.
温馨提示:持申根签证者 (如果签证上无其它注明) 可到所有申根国旅游: 比利时、 丹麦、 德国、 芬兰、 法国、 希腊、冰岛、 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 奥地利、 葡萄牙、瑞典、西班牙。 该签证不能用于从事工作。 无权要求必须签发商务签证。签证并不是一定能进入申根国区的保证, 是否能入境最终由边境的边防部门作决定。各申根国可自行决定是否签发探亲、访友签证.
资 料 清 单 |
原件 |
复印件 |
资 料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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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护照 |
1本 |
1份 |
A、申请人护照有效期须在签证期过后还至少90天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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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照片 |
3张 |
近期半年二寸白底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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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人资料 |
1份 |
A、身份证复印件,必须用身份证原件复印
,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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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外方邀请资料 (邀请函,担保书原件) |
1份 |
1份 |
A、邀请函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
、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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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双方关系证明 |
1份 |
如是探亲,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或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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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方英文放假信 原件 |
1份 |
放假信:英文在职证明信原件,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须有可供领馆查询的地址、电话。内容包括:申请人(名字、护照号)在公司的职务、入职年限、月收入、假期多长、
逗留天数和说明谁承担费用、保证遵守当地法律按时返回中国。 |
英文在职证明信原件,必须有单位名称抬头、公章、负责人签名;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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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方公司资 质 证 明 |
1份 |
A、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法人代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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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人财产证明 |
越多越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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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保险 |
1份 |
国外逗留期的医疗保险证明(使用白金计划,我社可以代办,价格参看《伸根保险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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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
与行程日期相符的机票酒店订单。如由我社提供,费用另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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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申请表 |
1份 |
申请表可以使用中文填写(另见我社欧洲签证表格); |
客人须知:
- 面试时间以领馆预约来定。面试完后,签证审核时间由使馆决定。
- 签证费:1400元/人,拒签费为:1200元/人;
- 有效期和停留期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资料来决定;
- 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 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返回中国后到领事馆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