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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递交的申请签证类别
澳洲移民政策及法规近年来几经修改,变化频繁,政府根据澳洲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经济发展的需求及其他一系列移民将给澳洲带来的政治、经济、社会影响,分别对家庭移民类别、技术移民类别和商业投资移民类别、技术移民类别和商业投资移民类别的法规及政策作相应调整及修改。同时在移民配额上予以大幅度调整,旨在促进澳洲经济繁荣技术发达。
但是,频繁的变化给申请人带来困惑,究竟哪些签证的申请可在澳洲境内递交?哪些则必须在澳洲境外递交?哪些签证申请不仅须在澳洲境外递交,而且申请人在申请递交之时不能逗留在澳洲?法律条文针对不同的申请人背景,来自哪个国家或地区以及持何种签证入境均有不同的规定,澳中移民教育中心特在此向公众作详细介绍。
一、家庭成员移民类别
此类别中涉及的移民或永居申请主要有如下几种:
父母亲移民、配偶/同居移民、未成年子女移民、年老依亲移民、特殊照顾亲属移民、家庭最后成员移民。
所有上述各种签证申请均可以在澳洲境内递交,但根据不同签证类别的法规条件细目,又规定了在某些特写条件下,申请必须在澳洲境外递交,针对父母亲类别移民,在首先满足家庭平衡测试的基础上,移民法和移民条例对工作年龄的父母亲和达到澳洲退休年龄的父母亲有不同的规定,即工作年龄的父母亲如果申请父母亲移民,申请不能在澳洲境内递交,而达到澳洲退休年龄的父母递交此类别申请可在澳洲境内或境外,视申请人当时是否在澳洲境内而定。
针对以婚姻理由提出的移民或永居申请,申请人如希望在澳洲境内递交申请,则必须持有有效实质性签证,有些申请人持各种临时居留签证入境澳洲之后,曾经以从商或其他理由递交其他类别的签证申请,然后持过桥签证等待移民局的有关决定,其后由于觅得称心的生活伴侣可以以配偶或同居理由提出签证申请,但此时因不再拥有有效实质性签证,故婚姻移民的申请提出的同时不得在澳洲境内,否则申请无效。